甲戊·扑草净PD20093893
- 登记证号
- PD20093893
- 农药名称
- 甲戊·扑草净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35%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马铃薯田一年生杂草,规范作物:大蒜田、棉花田。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甲戊灵20%
扑草净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马铃薯田 | 一年生杂草 | 250-300毫升/亩(东北地区)150-25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1.大蒜田、马铃薯田用药兑水量40—60公斤/亩。棉花田用药兑水量30—50公斤/亩。2.加水稀释时,要充分搅拌使其完全乳化后,均匀喷施于土表。3.在棉花播种前施药量应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根据土质、有机质含量而定,粘性重或有机质含量超过2%时,使用高剂量,有机质含量低的沙性土壤用低剂量。4.在作物种植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产品用于防除大蒜、马铃薯和棉花田一年生杂草。
1.防除棉花田杂草不推荐在新疆地区使用。2.土壤处理时整地要平整,避免有大的土块。施药时面积要量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3.干旱天气或降水量较少的地区,用药可适当加大兑水量,有利于药效的发挥。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本品对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药液,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皮肤不慎接触及时用清水及肥皂水冲洗干净,溅到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不慎吸入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产生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误服,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有可燃性,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