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PD20093892
- 登记证号
- PD20093892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野田农用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1%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15-30毫升/亩 | 喷雾 |
1、施药最佳时期:小菜蛾3龄幼虫期前,发生高峰期,视虫情轻重可以 使用两次,施药间隔为10-15天左右; 2、施药时叶正面、背面及心叶喷雾应均匀周到,傍晚施药最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害虫麻痹死亡其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对作物无内吸性能,但能有效渗入施用作物表皮组织,因而具有较长残效期。本品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农作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要严格按照推荐剂量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 6、使用完本品,包装物不得随便丢弃、不得用于盛放农产品或其他食品,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置;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一旦发生中毒应立即脱离现场,用大量清水或肥皂水清洗手及裸露皮肤,并及时送医院进行对症治疗;误服者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土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避光处,注意防潮,防晒; 2、搬运时轻拿轻放,切勿倒置、踩踏; 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4、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