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3889
- 登记证号
- PD20093889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润扬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黄条跳甲 | 80-120克/亩 | 喷雾 |
1、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应于害虫低龄幼虫期使用。
本品为非内吸杀虫剂,有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较强的毒杀作用,而当进入温血动物体时,则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因而失去毒性。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兰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