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3857
- 登记证号
- PD20093857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1.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仓储原粮 | 储粮害虫 | 667-1334克/1000千克 | 撒施(拌粮) |
本品采用撒施(拌粮)法,在贮粮不多时,可在地面上拌匀后再入库或作囤;在贮粮数量较多时,可边进粮边洒粉,能边洒边翻动,杀虫效果更好。搅拌均匀后,储藏于仓库即可。粮食进完后,耙平粮面,再将剩下的药撒在粮面上。
本品具有良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马拉硫磷毒性低,残效期短,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仓储原粮中的储粮害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在正常的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仓储原粮安全。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制剂易燃,注意防火。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5.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勿污染环境,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本品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一般表现为头昏、无力、胸闷、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急救时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也可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及时就医。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