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PD20093818
- 登记证号
- PD20093818
- 农药名称
- 扑·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增加春小麦田一年生杂草,变更原水稻移栽田施药方法毒土法。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0%
扑草净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 | 土壤喷雾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20-30克/亩 | 药土法 |
1.在春小麦播后苗前每亩兑水40—45公斤均匀周到喷雾于土表,喷雾必须做到细喷、不漏喷。2.水稻田使用时应于水稻移栽后3—5天施药,并保水1周左右,缺水缓补。3.注意保证整地质量与栽培管理,田间积水、露籽露芽等易造成药害。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具有酰胺类除草剂和三嗪类除草剂的特点,具有内吸传导性,通过对杂草光合作用的抑制及对核酸、蛋白质合成的影响而起到杀草作用。用于防除春小麦田一年生杂草。
1.本品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性,施药时应穿戴长衣长裤、手套、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使用本品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及身体被污染部分。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有机质含量低的砂质土不宜使用。4.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对本品敏感,使用时避免飘移药害。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乙草胺中毒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扑草净大量摄入可能产生全身中毒。1.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误食者或有不良反应时就当立即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远离火源、热源。装卸和运输时应轻拿轻放,避免重压。2.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和种子等混合储运。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