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喹禾灵PD20093777
- 登记证号
- PD20093777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力克(河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喹禾灵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6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本品应在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兑水均匀喷雾,不得重喷或漏喷。避免药液飘移到水稻、小麦、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
通过杂草茎叶吸收,在植物体内 向上和向下双向传导,积累在顶端及居间分生组织,抑制细胞脂肪酸合成,使杂草坏死。用于防除棉花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1.本品在棉花田每季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施药时要穿长袖衣服、戴手套、面罩等,防止药液溅入眼中;此时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4.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间套有特种作物的棉田,不能用本品。
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携带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