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093772
- 登记证号
- PD20093772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1%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然生物药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4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茶园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宜在杂草长长旺盛期施药。 2、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避免药雾飘移到茶树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以防造成药害。 3、配制药液必须使用清洁水,用泥水、脏水会降低药效。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磷类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由植物的绿色茎、叶吸收,并传导至全株和根部,7-15天后杂草彻底死亡。
1、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使用前充分摇匀,待结晶溶解后使用,不影响药效。 2、本品对金属有轻微腐蚀性,贮存、施药时宜用塑料容器。 3、使用本品后的残液和废水,不能倒入鱼塘、河流和作物上,以防药害。 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任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本品有刺激性,药液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先催吐,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