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霉素PD20093770
- 登记证号
- PD20093770
- 农药名称
- 井冈霉素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韩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5%
- 备注
- 质量浓度50克/升。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瑞星生物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1日,变更原剂型水剂;标注质量浓度。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井冈霉素A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200-250克/亩 | 喷雾 |
1.于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刚出现病叶时施药,每亩兑水50—70公斤均匀喷施。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时应保持稻田水深3—6厘米,风力大于3级时不宜喷施。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具有内吸性,能够在植物体和菌丝体内传导,使菌丝体产生异常分枝,海藻糖不能转化为葡萄糖,从而杀死菌丝体,用于防治水稻纹枯病。
1.本品在碱性条件下易分解,勿与含铜制剂等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为微生物发酵产物,要特别注意防霉、防冻、防晒。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表现为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误服无特效解毒剂,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眼睛溅入: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立即请医生诊治。皮肤接触: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浓度5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