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磺胺草醚PD20093741
- 登记证号
- PD20093741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松辽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4
- 批准日期
- 2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6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大豆苗后早期,3片复叶以前,一年生阔叶杂草2-4叶期,茎叶喷雾。 2、用药量大时会对后茬白菜、谷子、高粱、甜菜、向日葵、玉米、油菜、小麦等有不同程度的药害。 3、大豆套种其他敏感作物时,勿使用本品。 4、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风速>4米/秒停止施药,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
本品为苗后早期触杀型除草剂,可被杂草茎、叶及根吸收,破坏其光合作用,叶片黄化或有枯斑,枯萎死亡。主要用于大豆田防除一年生阔叶杂草。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和使用。 2、本品为二苯醚类除草剂,建议与其它类型除草剂轮换用,以免使杂草产生抗药性。 3、本品为阔叶除草剂,与防禾本科杂草除草剂混用时请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 4、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药物。 5、使用本品时应佩戴口罩,穿防护衣帽、防护鞋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脸、洗手等,并很好地清洗施药器械。 6、对鱼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每季最多使用1次。
对皮肤轻度刺激作用,眼中度刺激作用。药液接触皮肤,应用肥皂水清洗干净。药液接触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有误服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催吐。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