啶虫脒PD20140743
- 登记证号
- PD20140743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3
- 批准日期
- 99%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为原药,不能直接用于作物或其他场所,需加工为制剂使用。
原药外观为浅黄色结晶粉末。啶虫脒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残效期长,对黄瓜、苹果树、柑桔树的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废弃包装处理方法,量小时,用腐蚀酸分解或用掩埋法处置。在规定场所用安全掩埋法处置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不能做他用。 2.接触药剂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和橡胶手套等防护措施,不可以吃东西、喝水和吸烟;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脸等裸露部位。 3.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4.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液和废弃物质,不能污染水源,鱼塘。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7.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药水禁止排入水体。(水田)
1.无典型中毒症状,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后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溅入眼睛,要及时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请眼科医生诊治。 3.若误服,请勿引吐,立即带标签就医诊治。 4.尚无特效解毒剂。及时就医,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 2.需用塑料容器盛装和贮存。保持容器密封。 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远离火源和热源,加锁贮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时贮存和运输。 4.运输中出现渗漏、散落,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妥善处理,防止对水、土、物的污染。雨雪等恶劣天气应使用相应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