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聚乙醛PD20140725
- 登记证号
- PD20140725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3
- 批准日期
- 10%
- 备注
- 2024年7月11日,增加猕猴桃蜗牛。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聚乙醛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猕猴桃 | 蜗牛 | 300-360克/亩 | 撒施 |
| 甘蓝 | 蜗牛 | 285-330克/亩 | 撒施 |
1.于甘蓝蜗牛发生期施药,施药间隔期7天。于猕猴桃蜗牛发生初期施药,撒施1次,一天中应在日落到天黑前施药,雨后转晴的傍晚施药效果最佳,这是蜗牛采食的最佳时间。2.施药后如遇大雨,药粒被冲散至土壤中,会降低药效,可补充施药。小雨对药效影响不大。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猕猴桃树上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
四聚乙醛为一种选择性强的杀软体动物剂,具有胃毒作用,对蜗牛有一定的引诱作用。药剂被蜗牛取食或接触后,破坏蜗牛的消化系统,使蜗牛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大量释放;破坏蜗牛体内特殊粘液的正常分泌,造成蜗牛体迅速脱水,神经麻痹,中毒而死亡。主要用于防治甘蓝和猕猴桃蜗牛。
1.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2.适宜施药温度为15—35℃,因为低温(15℃以下)或高温(35℃以上) 蜗牛活动力弱,影响防治效果。施药后不要在田中践踏。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应与其它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本产品。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经口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送医院就诊。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