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水乳剂WP20090200
- 登记证号
- WP20090200
- 农药名称
- 杀虫水乳剂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水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36%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聊城市新兴卫生药剂厂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0.36%
- 备注
- 2023年6月21日,增加室内蜚蠊。 2024年4月28日,增加室内跳蚤。 2024年11月26日,增加室内蚂蚁。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06%
氯菊酯0.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蚂蚁 | 1.5毫升/立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蚊 | 喷雾 | |
| 室内 | 蜚蠊 | 15毫升/平方米 | 喷雾 |
| 室内 | 蝇 | 喷雾 | |
| 室内 | 跳蚤 | 1.5毫升/立方米 | 喷雾 |
防治蚊、蝇:将药液倒入喷雾器内,关闭门窗,按房间面积(1.5毫升/立方米),向空间适量喷雾,喷射后人、畜立即离开房间,20分钟后打开门窗,对房间做充分通风后方可再次进入。防治蜚蠊、跳蚤、蚂蚁:按推荐剂量对蜚蠊、跳蚤和蚂蚁栖息和经常出没的地方喷雾。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为主要原料配制而成,对室内蚊、蝇、蜚蠊、跳蚤、蚂蚁具有驱杀作用。
1.勿向人畜、食物、餐具、电源、水源喷射。2.使用时须穿长衣长裤防护服,佩戴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用后洗手。3.有婴儿的家庭不能使用,过敏者禁用,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仅用于室内;蚕室及附近禁用。
1.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或误服中毒,应立即到医院就医并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2.如药液溅入眼睛应使用清水冲洗。粘上皮肤,应使用清水或肥皂冲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存放于小于50℃的阴凉干燥避光处,切勿置于阳光下暴晒。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得和种子、饲料、食品、粮食、饮料、强氧化剂等混合储运。3.搬运时应轻取轻放、严禁猛烈碰撞、日晒、重压、不得倒置。运输应有易燃、易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