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基吡噁磷WP20090190
- 登记证号
- WP20090190
- 农药名称
- 甲基吡噁磷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邯郸市赵都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吡噁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蝇 | / | 滞留喷洒 |
滞留喷洒,每100平方米取本品250克,混合于4升温水中。滞留喷洒在苍蝇出没或栖息处即可。
本品能有效防治苍蝇。用于杀灭宾馆、饭店等室内公共场所苍蝇。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口鼻吸入及皮肤接触。使用期间不得吃东西和饮水。 2、对鱼等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注意不可污染鱼塘等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 3、使用后及时清洗皮肤裸露部位。 4、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紧急救助。吸入中毒:转移到新鲜空气中;皮肤接触和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水清洗;误吞:通过大量饮水服下大量的医用碳;解毒方法: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阿托品。
密闭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远离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