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36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23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 农药名称: | 敌敌畏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博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00-1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敌敌畏 | dichlorvos | 4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360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徽博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敌敌畏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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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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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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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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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菜青虫于低龄幼虫期施药,按推荐剂量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7-10天连续再施药1次。 2、中午高温时不宜施药,以防中毒。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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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敌敌畏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本品施用后易分解,残效期较短。对十字花科蔬菜上的菜青虫具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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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本品水溶液分解快,应随配随用。 2、豆类和瓜类的幼苗易产生药害,高梁、玉米、月季对本品敏感,施药期间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3、本品对鱼类、蜜蜂毒性较高,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食或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中洗刷施药器具。 4、施药时要穿戴防护服、手套,戴好口罩,不可在施药期间吃东。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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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 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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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避光、干燥处,远离牲畜、水源和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本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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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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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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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2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