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螺胺PD20093592
- 登记证号
- PD20093592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
- 农药类别
- 杀软体动物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70%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螺胺7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福寿螺 | 43-57克/亩 | 喷雾或撒毒土 |
1.采用撒施时,要等到田水澄清时投放,以免泥浆包裹药剂降低药效; 2.施药时保持田间水深度3-5厘米,施药后保持2天以上不再灌水。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安全间隔期:水稻:52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属于酚类有机杀软体动物剂。其作物机理为:药物通过阻止水中害螺对氧的摄入而降低呼吸作用,从而窒息死亡。
1. 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2.本品对鱼类、蛙、贝类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 4.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