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3586
- 登记证号
- PD20093586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喜夫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盲蝽蟓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棉花盲蝽蟓应在发虫初期喷雾,早上或傍晚为最佳施药期,用药后1小时内下雨应重新喷药。 2、本品对高粱、瓜类、梨、葡萄和樱桃等一些品种易发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有良好的触杀、胃毒、趋避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而当进入温血动物体内时,而被在昆虫体内所没有的羧酸酯酶水解,因而失去毒性。对盲蝽蟓卵、幼虫、成虫均有较强的杀灭效果。
1、安全间隔期为14天。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农药交替使用。 3、不要污染河流和水塘,对蜜蜂和家蚕有毒。桑园、蚕室附近及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4、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5、施药时工作人员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穿戴好防护服,戴防护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要立即洗净手和脸,皮肤着药部分随时洗净。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恶心、无力、多汗、呕吐、流涎、视力模糊、瞳孔缩小、痉挛、昏迷、肌肉震颤、肺水肿等。 2、若误服应立即送医院诊治,立即催吐(清醒时才能催吐)、洗胃、导泻,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皮下或静脉注射。
1、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和强光直射,防雷防火。 2、远离儿童、牲畜、食物及饲料,并加锁保存。 3、运装过程避免倒置和强烈撞击,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