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硫磷PD20093577
- 登记证号
- PD20093577
- 农药名称
- 倍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95%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安徽瑞辰植保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变更原持有人定远县嘉禾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倍硫磷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1.本品为淡黄色至红棕色液体。不溶于水,可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对光和碱稳定。 2.本品为中等毒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3.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开启产品包装或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和手套。不得吸烟、吃东西和饮水。使用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受热分解,放出硫、磷的氧化物等毒性气体。着火时可用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3.使用后的包装物应专业回收或处置,不得随意废弃。4.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应急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中毒症状:典型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但症状出现较迟,作用慢,持续时间长,且症状常出现反复。急救措施:吸入中毒时,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药液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发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进行催吐、洗胃,注射阿托品或口服解磷定,并进行对症治疗。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存放在阴凉通风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严防潮湿、日晒或雨淋。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