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稻瘟灵PD20093571
- 登记证号
- PD20093571
- 农药名称
- 硫磺·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绿叶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5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灵20%
硫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 | 喷雾 |
1. 防治叶瘟时,在叶瘟刚发生时施药,视病期,10-14天再喷1次。防治穗瘟时,在水稻孕穗至破口期施药,每亩兑水60-75公斤。若齐穗期天气有利发病,则需再喷1次。 2. 大风和预计1小时内下雨时,避免用药。
1、本品是属内吸性杀菌剂,该药能被水稻各部分(尤其是根部)吸收,并积 累于叶部,特别集中于穗轴与枝梗。 2、能抑制病菌侵入、阻止植株体内的菌丝生长和新孢子的形成,起到预防和 治疗作用。持效期长,耐雨水冲刷。
1、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剂对鱼类和水生物有一定毒性,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用剩药液和包装 物妥善处理,特别是不能弃于鱼塘。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用具。 3、配药开启包装时,注意不要将粉尘溅入眼睛和玷污水、脸。 4、施药时要穿工作服、戴手套,避免吸入药粉或药液,施药后及时清洗。 5、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7、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症状:头昏、恶心、呕吐,溅入眼睛会受刺激而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 急救:用肥皂和水清洗皮肤,用大量的水冲洗眼睛,如仍有刺激感觉,须进行眼科专门治疗。如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救治,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为主,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