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灭威PD20093531
- 登记证号
- PD20093531
- 农药名称
- 速灭威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悦联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2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速灭威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200-300克/亩 | 喷雾 |
1、本品用于水稻稻飞虱发病期施药,按推荐用药量兑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是一种速效的杀虫剂,具有熏蒸和内吸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南方14天,北方25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于作物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雨前雨后防治是关键,喷雾后4小时内遇雨应补施。 3.在发病初期用药量可以减少,发病严重或后期时应增加用药量,高温季节应。 4.使用本品应遵守一般农药安全注意事项。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8.用过的容器药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如粉剂误入眼内要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食时应立即送医院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存放在通风干燥处,严防潮湿和日晒,勿与食品,饲料等其他物品同贮同运,避免儿童接触,并加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