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3512
- 登记证号
- PD20093512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本品防治水稻叶瘟病,可在稻叶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3-7%)施药 ;防治穗颈瘟及穗瘟病可在孕穗期至始穗期施药,最适宜施药时期是田间初见稻穗(破口期)。
本品为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 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本产品抗冲刷能力较强,施药一小时后若下雨 不须补药。主要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阻止病菌浸入, 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由于本品为一种预防性杀菌剂,因此使用时应根据测报及品种的感病 性预先用药保护,尤其是穗瘟,第一次用药必须在抽穗前使用;防治穗 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 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 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 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 请医生对症治疗。 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 少15分钟。3.误服中毒,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 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