炔螨特PD20093484
- 登记证号
- PD20093484
- 农药名称
- 炔螨特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7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菏泽北联农药制造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57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螨特57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红蜘蛛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在棉花单叶平均有螨3-10头时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 2、本品对25公分以下的瓜、豆、棉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有机硫杀螨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棉花红蜘蛛有较好防治效果。
1、在炎热而潮湿的天气下,幼嫩作物喷洒高浓度的药液后会有轻微的药害,使叶片皱曲或起斑点,但一般对作物的生长没有明显影响。 2、本品不能与波尔多液及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本品是触杀性农药,无组织渗透作用,故此需彻底地喷至作物叶片的两面及果实表面都湿透,于若满密度达到防治指标时开始用药。 4、施药时须戴面罩和手套,以免接触大量药剂,不得吸烟、进食、饮水;喷药后清洗外露的皮肤。 5、每季作物最多用药3次,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 6、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精神萎靡不振、恶心、呕吐等。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2、眼睛或皮肤如不慎接触此药,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0-15分钟,并携此标签请医生治疗。 3、如不慎误服,立刻饮下大量牛奶、蛋白或清水,避免使用酒精,并携此标签送医院,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