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啉PD20093472
- 登记证号
- PD20093472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金泰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2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飞虱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施药部位应注重稻丛基部,田间应保持浅水层3~5天以上为宜。 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吡虫啉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酶受体的作用体,作用迅速,对刺吸式害虫如水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效。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施药时注意要使药均匀喷至植物各部位。 3.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立 即用肥皂清洗手、脸及其它暴露部位。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