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3439
- 登记证号
- PD20093439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利邦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100克/亩 | 喷雾 |
1.该药在光照情况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早晚进行。 2.于棉铃虫卵孵化高蜂起至低龄幼虫钻蛀前使用。 3.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本产品是一种抑制胆碱酯酶的有机磷杀虫剂,对棉花棉铃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
1. 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对辛硫磷敏感,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2. 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6.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痉挛、恶心、呕吐等。 使用时要注意防护,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刻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误服应立即引吐、洗胃 、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本标签送到医院救治。临床中毒可用阿托品1-5 mg 皮下或静脉注射;解磷定0.4-1.2g 静注;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蔽光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