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3436
- 登记证号
- PD20093436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成都邦农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2
- 批准日期
- 7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预防叶瘟在发病初期施药;防治穗颈瘟,第一次施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期后3天;可视病情发展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次。
本品是一种具有较强内吸性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药剂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因温度、湿度、及稻瘟病发生轻重不同,可在当地农技员的指导下适当调整使用量和使用时间。 4、注意不要将本药液喷洒在蔬菜和果树上。 5、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施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工作结束后立即洗手洗脸。 6、剩余药剂和废旧包装应妥善处理或深埋,不能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若眼睛溅入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 2、若误服,应立即催吐,并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暂无特殊解毒剂。
1、储存于通风、干燥、背光处,远离火源。 2、运输时要严防日晒、雨淋、破损、泄露。 3、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4、勿与食品、饮料、种子、化肥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