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芸·烯效唑PD20240487
- 登记证号
- PD20240487
- 农药名称
- 14-羟芸·烯效唑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9
- 批准日期
- 3%
- 备注
- 质量浓度31.031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31克/升,烯效唑3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03%
烯效唑2.99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棉花初花期2000-3000倍液,打顶后500-750倍液 | 喷雾 |
1.棉花初花期、打顶后各施药一次。棉花初花期制剂用药量2000—3000倍液;棉花打顶后制剂用药量500—600倍液。2.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兑水量30—50公斤/亩。3.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4.在棉花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14-羟基芸苔素甾醇和烯效唑的复配制剂,可以促进根系发育,提高根系吸收能力;控制棉花的营养生长,抑制株高,缩短节间,植株紧凑,叶面加厚;改变光合产物分配方向,促进花芽分化和果实的生长,促进多结蕾铃,并减少棉花蕾铃脱落。
1.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鸟类、家蚕有毒,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等混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勿超量使用或增加使用次数,以避免产生药害。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持续,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1.031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31克/升,烯效唑3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