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氧氟草醚PD20240480
- 登记证号
- PD20240480
- 农药名称
- 乙氧氟草醚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润尔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9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质量浓度27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氧氟草醚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40-48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 苗圃(银杏) | 一年生杂草 | 75-9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苗圃(银杏):银杏种子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60公斤/亩土壤均匀喷雾。2.大蒜田:于大蒜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60公斤/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收获期安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本品为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主要通过胚芽鞘、中胚轴进入植物体内,在芽前及芽后早期施用效果好,在有光的情况下发挥除草活性。可用于防除苗圃(银杏)及大蒜田一年生杂草。
1.按推荐剂量使用,勿超量使用,喷雾均匀。2.各地林业苗木种类和育苗方式多样,在不同地区大面积推广前建议开展小范围试验。3.土壤湿润有利于药效发挥,施药后应避免翻动土壤,以保持药膜完整,以免影响封闭除草效果。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口鼻吸入和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5.本品对鱼及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施药时采用最外围桑树作为隔离带,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7.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均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9.本品能否与其他农药、肥料等产品混用请咨询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以免混用不当产生药害。10.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严禁引吐,避免呕吐物吸入肺部,随即携带标签到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迅速脱离施药现场至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立即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褶皱处。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27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