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啶虫脒PD20240410
- 登记证号
- PD20240410
- 农药名称
- 氟啶·啶虫脒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明德立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9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质量浓度182克/升(氟啶虫酰胺101克/升,啶虫脒8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8%
氟啶虫酰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于水稻稻飞虱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推荐兑水量为45—60公斤/亩。喷雾时应注意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为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氟啶虫酰胺和啶虫脒混配而成。氟啶虫酰胺是吡啶酰胺类杀虫剂,啶虫脒是氯化烟碱吡啶类杀虫剂,二者混配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混合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5.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6.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8.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如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并就医。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清水洗胃,并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182克/升(氟啶虫酰胺101克/升,啶虫脒8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