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噻虫胺PD20240407
- 登记证号
- PD20240407
- 农药名称
- 氯虫·噻虫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16%
- 登记证持有人
- 周口市中科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9
- 批准日期
- 0.1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0.12%
氯虫苯甲酰胺0.0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蔗 | 蔗螟 | 15-20千克/亩 | 撒施 |
1.于甘蔗播种或培土时施药1次,将药剂均匀撒施在甘蔗垄沟内;宿根蔗培土时,将药剂均匀撒施于甘蔗垄旁,然后覆土。2.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以利于有效成分的释放和均匀分布。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最多使用1次。
氯虫苯甲酰胺为双酰胺类内吸杀虫剂,能引起昆虫肌肉强烈收缩,使昆虫收缩性麻痹,不能运动和取食,最终死亡。噻虫胺是烟碱型乙酰胆碱受体(nAChR)的激动剂,可抑制乙酰胆碱与受体的结合,阻断中枢神经系统的信号传导,导致昆虫死亡,有良好内吸性。本品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用于防治甘蔗蔗螟。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适当的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2.本品为双酰胺类和新烟碱类杀虫剂混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未用完的药剂应密封后妥善放置。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