虫螨腈·虱螨脲PD20240391
- 登记证号
- PD20240391
- 农药名称
- 虫螨腈·虱螨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阳市振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9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47克/升(虫螨腈278克/升,虱螨脲69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24%
虱螨脲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0—50公斤,或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湿、喷透。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新型吡咯类化合物和取代脲类复配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1.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3.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施药地块及其周围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5.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及肥皂冲洗被污染的皮肤。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误服:用大量清水漱口后携本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47克/升(虫螨腈278克/升,虱螨脲69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