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93408
- 登记证号
- PD20093408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红泽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9
- 批准日期
- 36%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辽宁省丹东市红泽农化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6%
二氯喹啉酸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茎叶喷雾 |
水稻移栽田插秧前5-7天或插后5-7天,喷雾或拌土肥。插后施药需3-5厘米水层,保水3-5天。
本产品是由苄嘧磺隆和二氯喹啉酸原药复配而成的。可有效防除稻稗、变异稗草等恶性杂草。
1、施药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水层不能超过水稻心叶。 2、保水条件差的田块不宜使用。 3、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好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用过的容器和废弃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6、低温贮存,高潮潮湿易鼓包,但不影响药效,仍可使用。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大量口服中毒,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