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PD20093397
- 登记证号
- PD20093397
- 农药名称
- 高氯·甲维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科辉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9
- 批准日期
- 1.1%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1%
高效氯氰菊酯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菜青虫 | 35-5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甘蓝菜青虫,在幼虫3龄期前施药,每7天左右施药1次,最多施药2-3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生物抗生素农药与菊酯类农药复配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作用。用于防治甘蓝菜青虫。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本品对鱼类、水生生物敏感、切勿直接施于水体,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桑蚕养殖区及蜜源作物花期禁用。 5、本品有毒,使用时应严格遵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防护,施药时戴好手套、口罩,避免药液与皮肤接触,用后请用肥皂洗手。 6、使用过的容器、包装物、施药器械及清洗液应妥善安全处理,避免污染水源和环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休克,严重时导致呕吐。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急救措施:1、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2、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1、本品易燃,在贮存过程中应注意远离火源、热源,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2、请将本品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混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