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福美双PD20093354
- 登记证号
- PD20093354
- 农药名称
- 甲硫·福美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7
- 批准日期
- 7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30%
福美双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苹果 | 轮纹病 | 800-1000倍液 | 喷雾 |
从花落后7-10天开始防治,连喷2次
本产品属保护性杀菌剂和内吸性杀菌剂的混配制剂,具有内吸、预防和治疗作用,在植物体内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本品由福美双原药、甲基硫菌灵原药、助剂以及填料等加工而成。
1.不能与铜制剂以及碱性药剂等物质混合使用或紧接使用。 2.施药后各种工具要注意清洗,清洗后的污水和废液应妥善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包装物也需及时回收并妥善处理。 3.本品属有毒制剂,对粘膜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施药时要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工作完毕应及时清洗裸露部位。4.病发初期按规定浓度喷雾,最多施药次数2次,安全间隔期21天.5.产品对蜂、鸟、蛙类均为低毒。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误服可引起强烈的消化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皮肤污染则常发生接触性皮炎,裸露部位皮肤发生瘙痒,出现斑丘疹,甚至糜烂等现象。发生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治疗。误服者应及时迅速催吐、洗胃,并对症治疗。皮肤污染者迅速用清水冲洗污染部位。
1.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不得与食物及日用品、饲料、肥料等其他商品一起运输和储存。 2.存放于干燥、通风的库房,避免光照。 3.避免儿童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