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3332
- 登记证号
- PD20093332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9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科赛基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7
- 批准日期
- 990克/升
- 备注
- 2023年3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科赛基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9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阔叶杂草 | 100-13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春大豆播种后出苗前,每公顷使用本品兑水600-900公斤,均匀土壤喷雾。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苗前土壤处理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在杂草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致使杂草死亡。能有效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阔叶杂草。
1.本品用于春大豆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2.本品主要通过幼芽与幼根吸收,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3.避免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5.本剂除草效果受土壤湿度和温度影响较大,天气干旱时,应在推荐范围内适当加大用药量和兑水量。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溅到眼睛中,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