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维盐·氯氰PD20093262
- 登记证号
- PD20093262
- 农药名称
- 甲维盐·氯氰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2%
- 登记证持有人
- 威海韩孚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0
- 批准日期
- 3.2%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2%
氯氰菊酯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甜菜夜蛾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1、建议于甜菜夜蛾卵孵盛期或幼虫发生期施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氯氰菊酯原药、水乳化剂等助剂配制而成,对甜菜夜蛾等抗性害虫效果较好。
1、产品在甘蓝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不要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可对症治疗。误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若判断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中毒为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洗胃时,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