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093246
- 登记证号
- PD20093246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0
- 批准日期
- 1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5-20克/亩 | 毒土法 |
1、在水稻移栽后5-7天采用毒土法撒施。2、施药时应保证田间有3-5厘米水层,但不能淹没秧苗心叶,并保水5天以上,此期间,只能补水,不能排水。3、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施或漏施,应避免施到邻近敏感阔叶作物田,以防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本品是磺酰脲类选择性除草剂,其有效成分可在水中迅速扩散,被杂草的根部吸收后传导到植株体内,阻碍氨基酸的合成。抑制杂草茎叶部的生长和根部的伸展,最后完全枯死,能够有效地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阔叶杂草。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与后茬作物的安全间隔期为8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3、本品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水稻较安全。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他生物造成危害。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速送医院,对症治疗。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