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3204
- 登记证号
- PD20093204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10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盛发期,对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间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三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 3、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7天。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施药后,能迅速渗入植物的茎叶,当害虫接触药液后,其神经系统麻痹中毒而死亡。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3、黄瓜、菜豆、甜菜、高梁、玉米对本品比较敏感,使用时应防止飘移到该作物上。 4、对鱼等水生生物、家蚕、蜜蜂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塘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清洗施药器具,以免污染水源。 5、为延续抗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农药交替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