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090171
- 登记证号
- WP20090171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武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0.2%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将两香圈小心分开,点燃尾端插放香架上,断香可夹在香架上 点燃使用。
本品采用拟除虫菊酯、碳粉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对室内蚊子 具有驱杀作用。
1、按标示使用,注意防火安全。 2、勿使燃着香体靠近易燃易爆品、火源、电源。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 3、勿在电扇下直吹或风大处使用,以免影响点燃时间和使用效果。 4、勿与食物、餐具一起存放,贮存时应避光,封好保存。 5、应防漏、防高温烘烤、防强烈振动。 6、本品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附近禁止使用,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8、用后洗手,过 敏者禁用,使用时注意通风。
本品无特殊解毒剂,使用本品有任何不良反应,立即应到医院就医对症治疗。
1、产品搬运时要轻取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 2、产品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得和易燃易爆品、食品、 粮食、饲料、饮料、种子等共储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