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蚊花露水WP20090167
- 登记证号
- WP20090167
- 农药名称
- 驱蚊花露水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驱蚊花露水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8%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2.8%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驱蚊酯2.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涂抹 |
驱蚊:直接涂抹于裸露的肌肤,能有效驱蚊,有效驱蚊时间5小时。
本品有效驱蚊。
1、勿食用,避免与眼睛及其周围皮肤接触。 2、有皮炎和皮肤破损者禁用。 3、孕妇禁用。用后洗手。 4、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不慎溅入眼睛请立即用水冲洗。 2、不慎误服请大量饮水。
避开火源使用和储藏 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勿与食品、种子、饲料、饮料等共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