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高氯PD20093068
- 登记证号
- PD20093068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豫珠恒力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1%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高效氯氰菊酯0.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50-10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小菜娥卵孵化高峰期或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一次,注意喷雾均匀。 2. 施药尽量避免强光、高温。
本品由阿维菌素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而成,是一种杀虫 剂,对小菜蛾害虫有触杀、胃毒作用。
1. 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和使用次数为萝卜14天,2次;甘蓝7天,3次;叶菜7天,1次。2. 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蜜蜂、蚕类、鱼类有毒,使用时应远离河流池塘、蜜源植物和桑园等,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施药时要有防护措施,戴好口罩等。5.空药瓶和包装也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症状:接触皮肤感到刺痛,头痛头昏,呕吐,颤抖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中毒,立即携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可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并对症治疗,不得使用巴比妥、丙戊酸等r-氨基丁酸激活剂,不能催吐和灌任何东西。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