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PD20093046
- 登记证号
- PD20093046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菏泽龙歌植保技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18%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湘沙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 | 喷雾 |
1、水稻二化螟卵孵化高峰期施药,效果最佳。 2、施药时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于作物叶片正反两面,确保防治效果。
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接死亡。本品具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能被作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
1、安全间隔期早稻不少于7天,晚稻不少于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佩戴好手套、口罩、工作服、鞋袜和眼镜等防护用品;不得直接用手接触药液;避免孕妇及哺育期妇女接触。 3、施药后应用肥皂水清洗身体污染部位。 4、对家蚕高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5、在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厘米水层,3~5天,以提高防治效果,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 6、豆类、棉花、白菜及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对本品较为敏感,尤其夏天易产生药害。 7、不要让药液流入河、湖、水塘等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8、施药后应将包装容器作深埋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1、通过食道引起中毒,中毒症状: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 2、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携本标签立即到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注意防晒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贮存在儿童触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3、勿与粮食、饲料、食品、饮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