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三环唑PD20093040
- 登记证号
- PD20093040
- 农药名称
- 硫磺·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科辉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5%
硫磺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20-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10天施药1次,可连续施药2次。 2、为防止发生药害,在气温较高的季节应早晚施药,避免中午施药,对硫磺敏感的作物如黄瓜、大豆、马铃薯、桃、李、梨、葡萄等,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复配型的保护性杀菌剂,内含硫磺和三环唑,具有杀菌作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对水稻稻瘟病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属保护性杀菌剂,防治穗颈瘟第一次喷药最迟不宜超过破口后3天。 3、本剂不要与硫酸铜等金属盐类药剂混用,以防降低药效。 4、施药后各种工具要认真清洗,污水和剩余药液要妥善处理或保存,不得任意倾倒,以防污染。 5、建议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使用过程中,如果有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在使用时如有不慎中毒者,应移至新鲜空气处,并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经口摄入者应催吐,无特殊解药,应及时携此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避光处,避免在太阳光下直接暴晒。 2、请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避免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