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甲维盐PD20092999
- 登记证号
- PD20092999
- 农药名称
- 高氯·甲维盐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微乳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绿色农华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4%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3%
高效氯氰菊酯3.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1、小菜蛾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效果最好,兑水均匀喷雾,每隔7天喷药一次,可连续使用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高效氯氰菊酯复配杀虫剂,生物活性较高,击倒速度较快。
1、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不能与碱性较强的物质混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高氯的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甲维盐的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2、本品为复配制剂,中毒时,应先判断中毒物质后再对症治疗。 3、若判断为高氯中毒,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4、若判断为甲维盐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