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磷·毒死蜱PD20092966
- 登记证号
- PD20092966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永农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3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20%
毒死蜱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60千克均匀喷雾。 3、本品对瓜类、莴苣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4、阴天或傍晚施药较好,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限制进入施药区域间隔时间为48小时。
本品为毒死蜱与三唑磷复配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渗透性较强,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或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无力、抽搐、呼吸困难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1、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