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虫脲PD20092964
- 登记证号
- PD20092964
- 农药名称
- 氟虫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分散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50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虫脲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 | 喷雾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 | 喷雾 |
| 柑橘树 | 锈壁虱 | / | 喷雾 |
| 苹果树 | 红蜘蛛 | / | 喷雾 |
1.本品对于(1)柑橘树红蜘蛛、锈蜘蛛适宜施药期在若螨盛发期均匀喷雾(一般在春、夏、秋季新梢抽发期)。(2)苹果树红蜘蛛适宜施药期在红蜘蛛为害初期均匀喷雾。 (3)柑橘树潜叶蛾适宜施药期在潜叶蛾初孵幼虫盛发期均匀喷雾(一般在春、夏、秋季新梢抽发期)。每次施药间隔14天。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苯甲酰脲类杀虫剂,作用于柑橘树红蜘蛛、锈壁虱、潜叶蛾;苹果树红蜘蛛,是其几丁质合成抑制剂,并有较好的叶面滞留性和持效性。
1.产品在柑橘树、苹果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本品属苯甲酰脲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期间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症状表现为无人体中毒报道。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