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嘧磺隆PD20092956
- 登记证号
- PD20092956
- 农药名称
- 吡嘧磺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
- 登记证持有人
- 杭州颖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10%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嘧磺隆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15-20克/亩 | 毒土法 |
防治对象:防除1.5叶前的稗草、眼子菜、鸭舌草、泽泻、陌上菜、萤蔺、四叶萍、节节菜、狼把草、慈姑、牛毛毡、异型莎草、浮萍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等。于水稻移栽后5-7天,每包药剂10克,兑细土4-5公斤拌匀后均匀撒施。施药时田中必须稳定水层3-5厘米,保持5-7天只灌不排。
杀草谱广,包括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施用2次。田地应尽量整平。漏水田和砂壤田应注意保水。2、用于防除三棱草时,可采用二次施药法,即在第一次用药后15-20天(三棱草露出水面前),再使用一次。 3、施药时穿长衣长袖、戴手套等;此时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4、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洗涤蔬菜,也不能将田水排到水生蔬菜田。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另作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误吸:移至空气流通处,并请医生治疗。误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请医生治疗。误粘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请医生治疗。误服:除非经医生指示,否则请勿引吐,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需贮藏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水源、火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4小时紧急热线:0532-83889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