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鲜胺PD20092943
- 登记证号
- PD20092943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8
- 批准日期
- 25%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芒果 | 炭疽病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 芹菜 | 斑枯病 | 50-7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芒果炭疽病、芹菜斑枯病应掌握在病害发生初期进行喷雾防治,芒果炭 疽病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芹菜斑枯病视病害发生情况适当增减施药次数, 可连用2-4次,施药间隔期:7-10天。 2.喷药时叶片正反面都要喷,力求均匀。 3.大风天或1小时内下雨时请勿施药。 4.安全间隔期:芒果为1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芹菜为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本品属咪唑类杀菌剂,本品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具有一定的传导性。
1.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并清洗施药器械。 3.本品在芒果上使用应先进行试验后再大面积使用。 4.剩余药液和空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毒性高,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若药液不慎溅及皮肤,应用肥皂和水清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经处理后立即送往医院;若误食中毒,患者应保持安静,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并立即催吐、洗胃。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