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草芽孢杆菌PD20140612
- 登记证号
- PD20140612
- 农药名称
- 枯草芽孢杆菌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母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0000亿活芽孢/克
- 登记证持有人
- 武汉科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6
- 批准日期
- 10000亿活芽孢/克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枯草芽孢杆菌10000亿芽孢/克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本品系微生物杀菌剂,是从自然环境中筛选到的一种枯草芽孢杆 菌的发酵产物。具有防治作物病害的广谱性。产品喷洒在作物叶片上,其芽孢利用页面上的营养和水分能在叶片上生存和繁殖,迅速占领整个叶片表面,同时分泌具有杀菌作用的活性物,有效排斥、抑制病菌的侵染,取得防病效果。本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施用于作物或其它场所。
1.开启包装和使用时应注意安全防护,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不能与含铜物质、402或链霉素等杀菌剂混用。 3.废弃:建议用安全掩埋法处置。塑料容器要彻底冲洗,不能重复使用。把倒空的容器归还厂商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4.泄漏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周围设警告标志,建议工作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入废水系统。对污染地带进行通风。如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5.万一着火,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冰、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7.切勿污染水源。
本品低毒,对眼睛有强刺激作用,一旦溅入,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严重者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仓库中,防止暴晒。远离儿童, 上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