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噻虫嗪PD20140531
- 登记证号
- PD20140531
- 农药名称
- 阿维·噻虫嗪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凯源祥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5
- 批准日期
- 12%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噻虫嗪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飞虱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1)产品使用时期为水稻稻飞虱若虫初发期,若虫3龄期以前 (2)均匀喷雾茎叶处理,注重水稻植株根部着药性。 (3)采用二次配药法,现配母液,加水稀释至所需药液量,充分混合均匀后,进行喷雾,施药要均匀一致,做到不重喷、不漏喷。 (4)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一种新型的十六元大环内酯化合物和烟碱类混配的产品,对昆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且具有防效高、持效期长的特点,按推荐剂量使用,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本品对大型溞、鱼剧毒,避免在养鱼、虾、蟹稻田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接触到药液,立即用清水洗净至少15分钟。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急救,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按病症状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