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PD20092897
- 登记证号
- PD20092897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8%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宜禾宜农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4
- 批准日期
- 1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250-300毫升/亩 | 喷雾 |
1、在螟卵孵化高峰后期用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喷药。
本品是一种低残留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内吸传导、熏蒸作用,并且 杀卵。
1、安全间隔期早稻不少于7天,晚稻不少于1 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本品对蚕桑、棉花、柑桔、马铃薯、豆类、高粱会产生药害,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幼苗在夏季高温下对杀虫双敏感,易发生药害,不宜使用。 3、本品常温下存储稳定,在强碱条件下易分解。 4、如有结晶析出,用时请摇匀,应避免雨天施药,以免影响药效。 5、为了保护环境,请不要污染水源。
通过食道等引起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乏力、恶心、呕吐、腹痛流涎、多汗、瞳孔缩小,与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相似。如中毒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或冲洗皮肤。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