氰戊·辛硫磷PD20092868
- 登记证号
- PD20092868
- 农药名称
- 氰戊·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捷利康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4
- 批准日期
- 2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氰戊菊酯6.25%
辛硫磷18.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200-1500 | 喷雾 |
1、在棉铃虫初发期,兑水均匀喷雾,根据虫害发生情况7—10喷一次,连喷2—3次。 2、本品不宜用于大白菜、黄瓜、菜豆、高粱等作物上施用。
本品为菊酯和有机磷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效迅速。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呼吸麻痹、休克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中毒时,可按菊酯类、有机磷类农药中毒救治方法处理。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不能催吐。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